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要求:
1、注冊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居民企業,且注冊時間在2018年8月20日(含)前;
2、企業有一定的創新能力,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3,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3,000萬元至1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6、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1、企業自評
2、網絡申報
3、材料報送
4、評審
5、公告
1、杭州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資質相關材料。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4、科研項目立項相關材料。
5、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
6、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相關材料。
7、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相關材料。
8、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9、近二個會計年度的企業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10、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報告(含高新收入和研發費用)。
11、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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