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521計劃
申報要求
一、創新人才
1、申報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非華裔專家不超過65周歲),華裔或非華裔均可,來杭時間應在三年內。
2、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經濟金融類人才應在海外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
3、一般應是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當職務的專家學者,或在國際知名企業、機構擔任中高級領導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或在國際經濟組織、專業機構和知名金融機構中擔任過中高級職務的經濟金融類人才。申報人一般應有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經歷,經濟金融類人才應有5年及以上海外相關工作經歷。
4、具備較高創新能力,研發水平和成果為同行公認,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二、創業人才
1、申報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應為華裔。
2、申報人回國時間不超過6年。企業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注冊資金實際到位不低于50%,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已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
3、一般應在海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有海外創業工作經驗或曾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過中高層管理職務,熟悉相關領域國際運行規則,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
4、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或帶有成熟的創業項目與計劃,且其技術成果國內領先,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要求,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并能實施產業化。
5、申報人為所在企業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創業投資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業的實收資金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一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名創業人才。
注:申報創新人才項目、創業人才項目,特別優秀的申報人可申請在年齡、學歷、職務、職稱等4項條件中的1項破格。
三、青年人才
1、申報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為在我市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和金融機構從事創新工作的青年人才
2、來杭時間應在3年內
3、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
4、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或金融工作經歷
5、業績突出,在同行業具有一定知名度,有成為所在領域領軍人才的發展潛力
申報流程
申報—推薦-學術成果驗證-集中評審-實地核查和政治審查-公示-確定人選
需要的材料
杭州市521計劃申請所需材料
1、《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計劃創新人才申報書》、《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計劃青年人才申報書》或《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計劃創業人才申報書》。
2、 申報項目計劃書。
3、申報人其他個人信息表。
4、附件材料:
創新人才和青年人才:
(1)、海外學習證明;
(2)、身份證或護照;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及章程;
(4)、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5)、在海外任職的證明材料;
(6)、主要成果或證明材料;
(7)、主持或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
(8)、獎勵證書;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創業人才申報材料:
(1)、海外學習證明;
(2)、身份證或護照;
(3)、主要成果或證明材料;
(4)、創辦企業證明材料
(5)、公司章程;
(6)、商業計劃書;
(7)、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華裔的創新、創業人才:
(1)、在海外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海外進修的,須提交相關進修證明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留學證明。
5、通過申報系統申報,以電子版形式報送。優惠政策
創業支持: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項目資助資金;特別突出的創業項目,可“一事一議”。
科研條件:引進的521人才,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制。
安家補助:入選市“521”計劃創新人才項目、創業人才項目的人才給予80萬元人民幣的安家補助;入選市“521”計劃青年人才項目的人才給予50萬元人民幣的安家補助。安家補助分2期逐年到位。
上牌補貼:通過競拍方式取得小客車上牌指標,給予車輛上牌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優惠政策
創業支持: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項目資助資金;特別突出的創業項目,可“一事一議”。
科研條件:引進的521人才,不受事業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制。
安家補助:入選市“521”計劃創新人才項目、創業人才項目的人才給予80萬元人民幣的安家補助;入選市“521”計劃青年人才項目的人才給予50萬元人民幣的安家補助。安家補助分2期逐年到位。
上牌補貼:通過競拍方式取得小客車上牌指標,給予車輛上牌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