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復審介紹
商標駁回復審,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
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
商標駁回復審類型
1、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不服的復審;
2、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轉讓申請不服的復審;
3、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申請。
注:申請商標駁回復審應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和《商標評審規則》的規定進行。
商標駁回復審所需材料
1、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2、商標駁回復審理由書;
3、商標駁回復審申請書;
4、 商標駁回復審委托書;
5、 駁回通知書原件及信封;
6、 其他證據材料。
注: 若時間緊迫,可先提交申請書、簡短的駁回理由書、駁回通知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
如果委托了代理機構,委托書也可以先提交復印件。其他的補充證據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請后三個月內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