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類型
1、未經許可制造專利產品的行為;
2、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
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
6、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7、冒充專利的行為。
專利侵權要件
形式條件:
1、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一項有效的中國專利;
2、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的;
3、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對于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為衡量其情節輕重的依據。
實質要件:
構成專利侵權的實質要件,也就是技術條件,如果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那么該行為人就構成了專利侵權。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全部相同,則構成侵權;
2、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多于專利的技術特征,也構成侵權;
3、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有相同的,有相異的,但是,相異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是等效的,仍構成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這里技術特征等效,是指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你那能夠推斷出某兩種技術特征彼此替換后,所產生的效果相同。
專利侵權訴訟的取證方法
1、委托律師調查取證;
2、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保全;
3、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保全;
4、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
5、向行政機關舉報取證。
專利侵權訴訟時效
《專利法》第六十八條 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于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